上海市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項目:常年申報,年度扶持高達500萬!
一、財政專項資金扶持
經認定的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項目(以下簡稱轉化項目),并且該項目近三年未獲得過其他市級專項資金支持。可按照經確認的銷售項目自身所產生的直接銷售收入的一定比例乘以技術貢獻系數、核心技術價值占比,在政策享受有效期內申請財政扶持資金。財政扶持資金的確定,將統籌考慮項目的地區財力貢獻等因素,且單個項目當年度扶持金額最高不超過500萬元。具體如下:
1、轉化項目上年度實現銷售收入在500萬元(含)以下的部分,按2.5%計算;
銷售收入在500萬元至1500萬元(含)的部分,按2%計算;
銷售收入1500萬元以上的部分,按1.5%計算。
取得有效期內科技型中小企業入庫登記編號的科技型中小企業,可在原扶持金額基礎上加計30%。
舉例:
某高轉項目當年銷售額2100萬,技術貢獻系數0.76,核心技術價值占比90%。則該高轉項目當年扶持金額=(500*2.5%)+1000*2%+(2100-1500)*1.5%)*0.76*90%=28.4萬元。
2、創新貢獻系數和核心技術價值占比按照《上海市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項目認定辦法》的規定,在項目認定時審定。
3、經認定的轉化項目,在項目認定有效期內全額扶持。
注:轉化項目認定的政策有效期為自認定次月起2年,項目核心技術擁有國內發明專利授權或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的項目,有效期為3年。
二、申報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項目的條件
1、申報主體應為本市行政區域內注冊,持續進行研究開發與科技成果轉化的法人、非法人組織,且近兩年無知識產權侵權行為,未發生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或嚴重環境違法、科研失信行為,且未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
2、申報轉化項目的高新技術成果須為基于核心技術研發,首次實現轉化并形成樣品、樣機或服務的項目,同時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1)項目的核心技術屬于《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規定的范圍。
(2)項目的核心技術擁有受中國法律保護的知識產權。知識產權的類型包括:近3年內獲得授權的發明專利、登記的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近2年內獲得授權的實用新型專利、登記的軟件著作權。項目的知識產權應當是通過自主研發、受讓等方式,獲得在技術上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識產權所有權。
獲得1類、2類新藥的藥品注冊證書,且在新藥監測期的項目;或近一年內首次取得國內三類醫療器械注冊證的項目,其核心技術獲得發明專利授權的,可不受上述專利年限限制。
(3)項目所形成的產品應有第三方出具的產品質量性能檢測報告。屬醫藥、醫療器械、農藥、計量器具、壓力容器、郵電通信等有特殊行業管理要求的,須具有相關行業主管部門批準頒發的產品生產許可。屬國家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的產品,必須通過強制性產品認證。
(4)項目所形成的產品(服務)屬于工商營業執照、事業單位法人證書的經營范圍內。
(5)項目的總體技術與其它同類產品(服務)相比具有良好的創新性和先進性,并具有潛在的經濟效益和較好的市場前景。
3、申報項目屬以下情形之一的,優先予以認定:
(1)支持原創性科技成果的轉化,支持國家和本市重大重點領域關鍵技術攻關形成的轉化成果,支持產業鏈核心環節、占據價值鏈高端地位的成果轉化。
(2)支持具有較強開放式創新能力的項目單位,通過訂立技術開發、轉讓、許可、咨詢或者服務等技術合同,促進科技成果的研發、轉化、應用和推廣。
三、申報項目屬于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認定:
1、一般性的工藝改進或產品改型所形成的產品(服務);
2、已形成規模銷售(提供)的成熟產品(服務);
3、食品、保健品、飲料、化妝品、服裝、家具、家用電器、工藝品、辦公用品等常規日用產品。
四、申報注意事項及需要準備的材料:
1、轉化項目自2020年11月18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1月17日。
2、轉化項目認定采取全年受理、線上審核、分批認定的方式。
3、申報單位在線提交材料主要包括:
(1)上海市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項目認定申請書;
(2)項目相關的知識產權證明文件:發明專利證書、實用新型專利證書、專利登記簿副本、軟件著作權登記證書、集成電路布圖設計登記證書等;
(3)申報單位上年度的財務報表,及項目申報前1個月的資產負債表;
(4)第三方出具的產品質量性能檢測報告,有特殊行業管理要求的產品,須提供特殊行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屬國家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的產品,須提供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
(5)企業與科研機構通過聯合開發、技術轉讓/許可、作價入股等方式在滬轉化的,應提交雙方技術交易合同。本市技術合同認定登記憑證可替代雙方技術交易合同,作為交易真實性的審核依據。
(6)申報單位認為需要提供的其他輔助證明材料。
五、其他優惠政策
1、職稱評審:由上海市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類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委員會負責對本市在高新技術成果轉化中做出貢獻的工程技術人員、經營管理人員以及技術轉移轉化中介服務組織工作人員的任職資格進行評審。對在科技成果轉化工作中業績突出者,可破格評定相應的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2、人才引進:科技成果轉化項目單位引進的科技和技能人才,依照本市有關規定,可以直接申辦本市戶籍。對于尚未達到直接入戶條件的,按照本市有關規定,優先辦理《上海市居住證》和居住證轉辦戶籍。